工伤鉴定期限不能超过多少天(工伤认定的范围)
2023-05-22 08:34:21 来源:律速网
工伤鉴定期限不能超过多少天?
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。对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,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。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,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,工伤认定时限中止。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、《工伤认定办法》规定,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、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,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,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。
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,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,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。部分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认知,导致本应可以取得的权力丧失,十分可惜。
工作中事故发生后,单位应在30日内(时限)申请工伤认定,超过30天不超过1年(时效)单位也可申请,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。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,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(时效)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申请认定。
工伤认定的范围
(一)根据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4条规定,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1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
2、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
3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
4、患职业病的
5、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
6、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
(二)有些事故伤害虽然与劳动者所从事的本职工作没有明显的直接关系,但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5条仍将之视为工伤:
1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
2、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
3、劳动者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争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
相关阅读
- 你知道太空站的氧气是怎么来的吗?空间站里面的水如何利用?
- 裴秀智为什么叫国民初恋?裴涩琪结婚怎么回事?
- 夜郎自大是什么意思?夜郎古国到底存在吗?
- 生态环境部启动新一年度黄河流域“清废行动”
- 逆战桃木剑怎么获得?逆战桃木剑正确使用及获得方法
- cci指标底背离是什么?cci指标使用技巧有哪些?
- 底部放量如何选股?尾盘跳水意味着什么?
- 拉布拉多香香事件后序是什么?拉布拉多的尴尬期是几月到几月?
- 汽车auto开关表示什么?冬季暖风需要打开AC吗?
- 黄花菜泡多长时间最好?干黄花菜没焯水会不会中毒?
- 三星s4上市的时候多少钱?三星Galaxy S4 Zoom拍照怎么样?
- 信用卡逾期利息如何减免?信用卡最低还款可以还多久?